我要加盟
门户首页>>
 
|
|
|
  • 简介:

        黄勋律师简介

         律师,黄梅城关人,武汉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,1996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,1999年起受聘于广州知名大型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至今已10年。

        饮水思源、回报乡梓,20108月,律师决定回黄梅从事律师工作(现在县司法局益惠民律师所执业,律师执业证号码14211201010720518),为家乡父老带回并提供最先进、最完善、最优质、最权威的法律服务,为家乡父老伸张正义、除危解难!大力推动黄梅依法治县的法治进程!

        在广州从事律师工作期间,律师办理了大量民事、刑事、经济、婚姻家庭、房地产等方面的案件,同时长期担任广州二十余家企业、社团、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,十分熟悉广州、东莞、深圳、珠海、中山等珠三角主要城市的律师服务市场;熟悉广东珠三角的语言、风俗和地方法律法规;熟悉珠三角主要城市的公安局、检察院和法院情况并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。

        根据法律规定,在中国主权及领土范围内,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。在黄梅执业期间,黄勋律师除依法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黄梅案件外,还将继续发挥熟悉珠三角各主要城市情况的优势,竭诚为在珠三角城市产生法律纠纷的父老乡亲依法维权!

         

         联系电话:135 9369 7139

         电子邮箱:hhaohuangxunyahoo.com.cn

  • 最新留言回复
  • 黄勋
  • 回复
  • 近期有不少网友来电咨询有关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,现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作如下归纳总结,供网友参考: 法定离婚条件及其它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十四种情形 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是否判决离婚的依据,一是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离婚,二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法和好。除了以下五种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外,还有十四种其它情形:  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  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 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 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  (五)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十四种情形:  1.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,或一方有生理缺陷,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,且难以治愈的。  2.婚前缺乏了解,草率结婚,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,难以共同生活的。  3.婚前隐瞒了精神病,婚后经治不愈,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,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,久治不愈的。  4.一方欺骗对方,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,骗取《结婚证》的。  5.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,未同居生活,无和好可能的。  6.包办、买卖婚姻、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,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,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。  7.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,确无和好可能的,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,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。  8.一方与他人通奸、非法同居,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,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,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,对方不同意离婚,经批评教育,处分,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过错方又起诉离婚,确无和好可能的。  9.一方重婚,对方提出离婚的。  10.一方好逸恶劳、有赌博等恶习,不履行家庭义务、屡教不改,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。  11.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,或其违法、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。  12.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,对方起诉离婚,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。  13.受对方的虐待、遗弃,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,或虐待对方亲属,经教育不改,另一方不谅解的。  14.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。 …… [详细]
  • 黄勋
  • 回复
  • 此信息正在回复中……[详细]
  • 黄勋
  • 回复
  • 此信息正在回复中……[详细]
  • 黄勋
  • 回复
  • 此信息正在回复中……[详细]
  • 黄勋
  • 回复
  • 此信息正在回复中……[详细]
  • 黄勋
  • 回复
  •  1、因为你与公司一直未解除劳动合同,劳动争议并未发生,所以不存在仲裁时效过期的问题。 2、你可以就公司未购买的社保的问题,申请劳动仲裁,并要求经济补偿金。 3、你也可以就因公司未购买社保而导致医疗费用的损失向法院起诉; …… [详细]
    • 给律师提问
    • 您还没有登录,发布信息请先登录
  • 请选择 
  • 标题:
  • 内容:
  • 姓名: 保密 联系电话: 保密